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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动漫?——论动画与漫画的本质不同

童志超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资深的动画影迷。不过与国内大多数动画爱好者的“东瀛风”的日系倾向不同,更为我所喜爱的是以迪士尼(官方中文译名,请不要再用山寨的“迪斯尼”译名)为代表的动画电影作品。用粉丝圈内的话说,我特别喜欢那些由拥有近90年历史的“招牌老店”,华特迪士尼动画工作室(Walt Disney Animation Studios)所精良制作的经典动画长片。而或许是由于这一稍许独特的欣赏偏好,我对动画这一艺术形式常常有与一般普通人和一些动漫迷相不同的理解。毫不夸张的说,我个人认为那种把“动画”(Animation)与“漫画”(Comics)相联系起来,再创造出一个所谓“动漫”类别的观念和做法是荒谬可笑的。在我看来,就像流动的菲林影像和静止的摄影写真间的巨大区别一样,动画与漫画之间是不能划上等号的。

动画的实质是人工创造出来的连续的动态画面。若拿动画电影和普通真人电影相比较,它们间的唯一不同就在于前者的“演员”,也就是动画角色,是由动画师的手挪动画笔在画纸上或者敲击鼠标键盘在电脑屏幕上人为创造出来的。一般来说,以华特迪士尼动画工作室为代表的,在影院放映的传统动画电影一秒需要绘制24幅静态画面,称为24帧动画。且和真人电影把不同角色分配给不同演员相仿,传统动画电影也是按角色配比动画师的。通常情况下,几名动画师会在一位“动画总监”(Supervising Animator)的带领下负责一部影片中的一个动画角色的绘制。也就是说,不仅你在荧幕上的看到的每一分钟的动画影像是可以分解成上“24 x 60=1440”幅静态画面的,其每一幅静态画面本身又是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各个“动画小组”所负责的不同角色部分的。和一部真人电影因演员的神态动作而被打出其“演技分”一样,一部动画电影也是要依据其“动画小组”对动画角色动作处理的细腻程度来论其品质的优良的。

举个例子来说,历史上首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Best Picture)提名,与当年全美范围内最优秀的4部真人电影作品一起参加业界最高荣誉竞争的动画电影《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the Beast)就有这么一场需要动画师“精湛演技”的片段,即影片最后野兽到王子的蜕变戏份。负责全片野兽角色绘制的“动画总监”是当代首席二维动画大师格兰·基恩(Glen Keane)。他曾在处理这场戏之前拜访了全美的多家著名的艺术博物馆,从经典的雕塑作品中寻找灵感,最终出色地完成了这段在手绘动画历史上最为经典的影像段落。为了这几秒的影片段落中的一个角色(段落中若出现其他角色则由其他角色动画团队负责绘制),格兰·基恩和其所带领的团队需要绘制上万幅的静态画面,让荧幕前的观众看到影片主角的脸部、手部和脚部是如何分别“渐变”为人形的。而这耗时耗力的“动起来”工程则是一个专业的漫画师整个职业生涯中都不可能遇到的。碰上同样的故事情节,漫画师勾勒出三到四幅画面就可以了,前一幅画面中还是野兽的人物到下一幅画中就可以变成王子。这在漫画中是完全应该要这么做的,除非你想让自己的一本漫画书变成几十万页的“图书馆”。

再用敲击键盘或挪动画笔取代了真人演员的动作表演后,动画电影还需要用配音、音乐和音效来完成影视作品所应该具备的声音听觉部分。动画师完成了动画表演的二分之一——动作神态表演,配音演员则要去负责剩下的一半——对白台词录制,只有两者都做到最优且完美的结合匹配最终在荧幕上的动画角色才会是活灵活现,打动人心的。此外,和出彩的旋律能为真人电影加分一样,经典的动画电影也不可或缺悦耳的歌曲和配乐。在一定程度上,音乐在动画电影中甚至扮演了比真人电影中更为重要的角色。90年代所举办的10次奥斯卡颁奖典礼中,最佳电影歌曲(Best Original Song)奖项有6次被动画电影获得,分别是1991年的《美女与野兽》、1992年的《阿拉丁》(Aladdin)、1994年的《狮子王》(The Lion King)、1995年的《风中奇缘》(Pocahontas)、1998年的《埃及王子》(The Prince of Egypt)和1999年的《泰山》(Tarzan)。于2013年推出的迪士尼动画电影《冰雪奇缘》(Frozen)的轰动火爆也离不开其插曲”Let It Go”的全球大热。而这一切显然又都不是任何一部漫画作品需要考虑的因素。

所以,无论是从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上,还是对最终作品的欣赏品鉴上,动画与漫画都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就从业人员来说,漫画首先不需要动画的整套“声音班子”。即便只比较单纯的人物绘制,漫画师也不需要像动画师那样处理精确到二十四分之一秒的动作细节。在欣赏品鉴上,漫画是单纯靠其角色设计和故事情节论好坏的,动画则要加入了包括动作神态表演、对白声音表演、歌曲、配乐和声效在内的重要视听元素。

不过这些动画与漫画的千差万别最为明显的表现还是在影院放映的动画电影中。由于有诱人的票房收益,制片方有动力和理由为影院动画作品做出巨大投入。一般一部动画电影作品会有300-400人的庞大制作团队。考虑需要完成的十多万幅静态画面和每幅画面的不同角色部分,一部90分钟的动画电影从立项、编剧、配音、动画绘制到后期制作(没错,动画电影是先配音再进入动画制作,所以影片人物的口型能和台词能做到天衣无缝的统一)需要花上3-5年的时间,制作费用更可能高达2亿多美元。[目前世界上成本最高的动画电影是迪士尼于2010年推出的《魔发奇缘》(Tangled)。由于该项目剧本几经修改,90多分钟的电影从立项到完成花费了10年之久,其制作花费也就因此突破了2.6亿美元。好在最后影片全球票房近6亿美元,外加影碟租售、周边产品和版权出让收入,巨大的投入不但没有造成亏损,反而带来了更为可观的利润收益。]可以说,与一个独立的漫画师在自己的写字桌前就可以完成的漫画作品相比,在影院上映的动画电影是名副其实的“土豪”、“高富帅”或“白富美”。

当然动画界也有自己的“屌丝”作品存在。大多数在电视上播放的动画剧集由于缺少丰厚的票房收入,外加制作周期短,总时间长,是不能像动画电影那么精益求精,不惜血本的。它们不仅在音乐、配音和声效方面全面打折,就连最基本的动画绘制也是能省则省。由华特迪士尼本人所开创的动画制作工艺曾有一秒需要绘制24幅画面的不成文规定。二战以后,随着日本动画产业的发展,低成本的电视动画的“创新”制作诞生。1秒24帧在电视动画中缩水成了1秒12帧,和漫画绘制间的差距也就随之缩小了。有兴趣的读者们不妨回去观察一下一集电视动画和一部经典动画电影在动作处理上的差距,定会发现前者在砍掉一半画面后的所出现的明显的粗糙感。

★本文经作者授权由微思客推送,首发于“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号(wethinker2014)。作者童志超: 微思客书评编辑,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Hopkins Nanjing Center)硕士生,感兴趣政治理论与哲学研究,如需转载,请附上本说明,并附上本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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