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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知全能的上帝为什么不直接灭掉邪恶的撒旦?这一被称为“罪恶问题”的诘难至今尚未能由神学家们完美地给出解答。而这一问题又直接关系着基督教信仰的根基。自然,从信仰角度谈论上帝,与从哲学角度切入这个话题有着微妙的不同。前者并不排斥情感与激情推动的“只要信”,而后者则更要求逻辑的清楚和连贯。言之有物将用两期版面向各位读者推送来自林垚关于罪恶问题的哲学分析——《上帝与罪恶问题》。

 

上帝与罪恶问题(一)

林垚

一、是“神爱世人”,还是“天地不仁”?

我有一位朋友新近皈依基督教之后,传教热情高涨,给我发来一幅四格漫画。内容大致是某个人在路上行走,忽然被前方不知何处飞来的小石块砸中脑袋。继续前行,迎面的飞石越来越多,行人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主啊!我平日信你爱你,虔心拜你,怎么你却任我遭受这般苦难,无动于衷?”边骂边走到了下一格,才发现原来慈爱的天父一直以来都站在路的尽头,张开双臂竭尽全力地遮挡前方密密麻麻飞来的石头。绝大多数飞石都砸在他的脸上身上,只有极少数漏网之鱼才命中行人。行人大惭。

我回信问这位朋友:“发这个给我,什么意思?”

朋友说:“神爱世人,你我都要感恩。”

我问:“神不是创世主吗?这些石块从哪儿来的?谁扔的?”

朋友:“自然是撒旦扔的。撒旦违背了神的旨意,堕落到地狱里,时时伺机复仇。”

我:“神斗不过撒旦吗?为什么这么被动地站着挨石子儿,连脸上都被砸中了——直接出手把撒旦灭掉不行吗?”
朋友:“这个问题我也回答不上来。你可以来参加我们的查经班活动呀,我请我们的牧师给你讲解。”
我:“……”

我当然不会去什么查经班,因为我对这位朋友提的问题,其实是哲学上针对“存在一个全知(omniscient)、全能(omnipotent)、全善(omnibenevolent)的上帝”这个神学命题的一个重要诘难,亦即所谓“罪恶问题(Problem of Evil)”。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位神学家能够对这个诘难给出成功的回应,查经班里的牧师自然不必指望。事实上,就连现任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国教领袖)最近也开口承认,他迄今为止一直被“罪恶问题”所困扰,时常怀疑上帝是否真的存在(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4/09/18/archbishop-canterbury-doubt_n_5843362.html)。
“罪恶问题”有两个版本。先来看“逻辑版(Logical Problem of Evil)”:

P1:倘若上帝全知,则他必然预知了世上可能发生的任何罪恶与苦难。

P2:倘若上帝全能,则凡是他预知可能发生的任何罪恶与苦难,他必然有能力预先阻止。

P3:倘若上帝全善,则凡是他有能力预先阻止的任何罪恶与苦难,他必然会预先阻止。

 P1 + P2 + P3 =C0:倘若上帝全知全能全善,则他必然会预先阻止世上可能发生的任何罪恶与苦难。

 &

P4:世上确有罪恶与苦难发生。

C0 + P4 =C: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并不存在。

在上述推理中,P1、P2、P3这三个前提,看起来似乎分别蕴涵在“全知”、“全能”、“全善”的概念之中;而P4是无可否认的事实(除非你是一个极端的怀疑论者,认为我们都处于“缸中之脑”、“庄生梦蝶”之类的状态,身边一切我们以为实际发生着的罪恶与苦难,其实只不过是我们的梦境或幻觉而已)。只要承认了P1、P2、P3、P4这四个前提,推出结论C在逻辑上无懈可击。

在许多文化与信仰中,由于人们并不把超自然的力量与道德直接挂钩,因此“罪恶问题”也就不造成特别的神学困难。比如在中国,老子早就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窦娥更是在临刑前直斥:“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类似地,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匹斯诸神,有的贪婪,有的好色,有的善妒,有的刻薄,干的坏事不比人类少,很多时候出于看热闹或者打赌,巴不得给人世间的罪恶与苦难火上浇油,哪里还谈什么预先阻止。

但是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这类以“上帝(或真主)全知全能全善”为最大卖点的宗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倘若不能有效地回应“罪恶问题”提出的挑战,其整个信仰体系就失去了根基——顶礼膜拜一个不全知不全能或者不全善的上帝,跟萨满教、白莲教、拜宙斯教……等等这些被基督教神学家们嗤之以鼻的“迷信”又能相差到哪儿去?

二、“无谓的”罪恶与苦难

神学家们当然不甘束手就擒。他们发现,在上述“逻辑版”的推理中,P3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从逻辑上说,一个全善的上帝,完全可以容许某些罪恶和苦难的存在,前提是它们的存在能够在道德上获得充分的辩护。换句话说,只要这些罪恶与苦难不是“无谓的(gratuitous)”,而是为了实现更高、更大的善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那么全善的上帝就可以为其在这个世界中保留一席之地。换句话说,在神学家们看来,“罪恶问题”的正确推理形式是这样的:

P1:倘若上帝全知,则他必然预知了世上可能发生的任何罪恶与苦难。

P2:倘若上帝全能,则凡是他预知可能发生的任何罪恶与苦难,他必然有能力预先阻止。

P3*:倘若上帝全善,则凡是他有能力预先阻止的任何无谓的罪恶与苦难,他必然会预先阻止。

P1 + P2 + P3* =C0*:倘若上帝全知全能全善,则他必然会预先阻止世上可能发生的任何无谓的罪恶与苦难。

 &

P4*:世上确有无谓的罪恶与苦难发生。

 C0* + P4* =C: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并不存在。

在这个推理中,“逻辑版”的前提P3被换成了P3*,因为后者才是真正蕴涵在“全善”概念里的;与此同时,“逻辑版”的前提P4也相应地要换成P4*,但P4*的成立就不像P4那么无可否认了。诚然,世界上是存在罪恶与苦难的,但我们凭什么说,这些罪恶与苦难是(或者不是)无谓的呢?

这就是“罪恶问题”的“证据版(Evidential Problem of Evil)”,它不像“逻辑版”那样直截了当地否定“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命题,而是允许基督徒们去寻找“证据”(或者说理由)来表明P4*是错误的,从而保住“上帝全知全能全善”这个基督教最重要的卖点。

乍看起来,这个工作似乎并不很困难。毕竟我们常常会说“罪恶使人警醒”、“苦难教人成长”之类,似乎不管什么罪恶与苦难,事后总能找到某些可以总结其“意义”的方面,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这岂不就等于说它们并非“无谓”?

问题在于,神学家们所需要的“并非无谓”,是比这样的“并非完全没有意义”强得多的要求:如果这些“意义”带来的道德好处并不足以超过(或者至少抵消)这些罪恶与苦难本身的道德坏处,又或者如果后者的发生并非获得这些道德好处的必要条件,那么这些罪恶与苦难仍然是“无谓”的。举例来说,南京大屠杀、纳粹灭绝犹太人、大跃进和文革等许多历史事件,都包含了大量极端的罪恶与苦难。我们事后回顾时,当然可以说“南京大屠杀的意义在于让我们认清了军国主义的野蛮残暴”之类,但一来我们并不是只有靠着此等规模的屠杀才能认识到军国主义的可怕,二来这种所谓的“意义”在屠杀本身的罪恶与苦难面前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一位基督徒真心实意地赞叹说:“上帝是多么善良啊!他为了让世人看清楚希特勒邪恶到什么程度,宁肯让几百万犹太人在纳粹折磨下悲惨地死去!”我们一定会怀疑这位基督徒的道德感出了什么问题。

也就是说,要推翻P4*这个前提,就必须论证:(a)即便是世界上发生过的最为恐怖的罪恶与最为残酷的苦难,背后都有一个比“阻止如此恐怖的罪恶与如此残酷的苦难”更高、更重要的道德目的;(b)并且后者只有借助这类罪恶与苦难的实际发生才能获得实现。试图给出这种论证的神学工作,被莱布尼茨统称为“神义论(theodicy)”;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别看上帝干了这么多坏事,其实他是在下一盘(道德)大棋”。

三、从“神义论”到“自由意志辩护”

普通的“神义论”者常常引用《旧约》中约伯的故事,来解释上帝何以容许罪恶与苦难的存在。上帝和撒旦赌赛,允许撒旦在不夺走约伯生命的前提下,从肉体和精神上无限度地折磨这位“完全正直、敬畏上帝、远离恶事”的义人,借此考验他的虔诚。约伯经受住了考验,上帝于是满意地赐福于他,让他延年益寿、家财万贯、子孙满堂、举世称颂。换句话说,罪恶与苦难,是上帝有意让人类接受的磨练与考验,而且他最终总会针对考验结果给出相应的回馈。

我们可以一层一层地剖析约伯故事背后的预设。首先,撒旦不能够杀害约伯,因此后者所承受的苦难可以在生前便得到回报,但世上无数在苦难中悲惨死去的人们又如何?——对此,基督教可以引入“灵魂不灭”、“末日审判”等等假设,(和其它绝大多数宗教一样)声称现实的苦难总会在死后获得加倍的补偿,现实的罪恶总会在死后遭到加倍的惩罚。

然则为什么非要先让受害者经历苦难再加以补偿,而不是直接阻止苦难的发生?——“神义论”者宣称,这是因为只有通过罪恶的诱惑与苦难的试炼,才能确定每个人的信仰和道德坚定到什么程度,从而在末日到来时相应地给予奖惩。

问题是,一个全知的上帝,理应能够预知不同人面对诱惑与磨难时分别有何反应才对,为什么不直接根据他的全知来分配奖惩,而是多此一举地实际施加罪恶与苦难?——“神义论”者会说,这是因为倘若一个人能够在重重考验之下仍然坚守道义和信仰,远比未经考验的善行更有价值。

可是从古至今绝大多数罪恶与苦难,恐怕根本说不上能够对受害者本人起什么道德上的考验作用,顶多只是在考验施害者而已。那么,上帝可以仅仅出于考验施害者的目的,而让无辜的受害者承受由此带来的痛苦和折磨吗?想象上帝对一位被绑架强奸最终虐杀的儿童(的灵魂)说:“不好意思,我看着你遭那么多罪不管,不是要考验你,而是要考验那个绑架你强奸你虐待你杀害你的人,看他在恶念的诱惑面前能不能及时收手(当然你不可以怀疑我的全知,我是早就预料到他通不过考验的,只不过想再对自己证明一下我是一贯地多么正确而已)。这种考验你知道,一定得有受害者才行嘛,刚好就选了你咯。结果很遗憾,跟我早就知道的那样,他没通过考验,所以我已经把他送下地狱,受永世煎熬去了。也算给你报了仇吧。至于你呢,作为补偿,从此以后就可以在天堂享福了。”——这样的说法,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吗?就算可以,换成比虐杀单个儿童的刑事案件更大规模、更骇人听闻的罪恶与苦难,比如前面提到的南京大屠杀、犹太种族灭绝、大跃进、文革,类似的说法还是不是可接受的呢?

当然,“神义论”者不是不可以硬着头皮声称,即便在我们所目睹的最极端的情况下,上帝仍然有理由选择考验施害者,并且因此放弃阻止罪恶与苦难的发生。而这里唯一可行的理由只能是:为了保障或鼓励施害者运用其“自由意志”。毕竟“考验施害者”这种说法,本身就预设了施害者拥有自由意志,在面对考验时能够真正地自行做出或对或错的抉择。

事实上,细究其它形形色色的“神义论”论证可以发现,它们和约伯的故事一样,最终无不殊途同归地退回到自由意志的价值上。“自由意志辩护(Free Will Defense)”是“神义论”的最后防线。

这个辩护的基本思路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自由意志是上帝给人类的最大恩赐,远比消除罪恶与苦难在道德上更为重要;另一方面,只要人类拥有自由意志,就必然有一部分人会犯错、作恶,所以上帝不得不在“赐予人类自由意志”与“创造一个无罪恶无苦难的世界”之间做出取舍(因为上帝的“全能”并不包括“违反逻辑律”的能力)。具体到论证的细节,不同哲学家给出了许多大同小异的版本,我这里则采用如下表述:

F1:倘若人类拥有自由意志,这意味着人们的道德选择无法被预先决定。

F2:只要人们的道德选择无法被预先决定,就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人选择作恶,而这又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人遭受苦难。

 F1 + F2 =Cf:一个“不存在罪恶与苦难、且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世界,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换言之,上帝若想赋予人类自由意志,就必得接受罪恶与苦难的存在。

 &

W1:自由意志本身具有道德价值。换言之,对于任何一个“存在罪恶与苦难、且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可能世界,只要它满足“其中所有罪恶与苦难的道德份量之和小于自由意志本身的道德价值”这个条件,那么它就比那些“不存在罪恶与苦难、且人类不拥有自由意志”的可能世界在道德上更为优越。

W2:倘若上帝全知全能全善,则在所有备选的可能世界中,他必然会选择道德上最优越的那个可能世界加以实现。

Cf + W1 + W2 =C*:只要在所有“存在罪恶与苦难、且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可能世界中,至少有一个满足“其中所有罪恶与苦难的道德份量之和小于自由意志本身的道德价值”的条件,那么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必然会实现这些可能世界的其中一个。换言之,只要这一条件得到满足,他就必得接受罪恶与苦难的存在。

注意这个推理最终只给出了一个条件式的结论:C*并没有声称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要无条件地接受罪恶与苦难的存在,只说他原则上可以——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接受其存在。这个结论看似只得出了上帝与罪恶共存的逻辑可能性,并没有直接回应“证据版罪恶问题”的挑战。

实则不然,因为C*实际上是将举证责任从基督徒这边,转移到了那些否认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人头上:在此之前,世间无所不在的罪恶与苦难,对信奉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人而言,是亟待解释其“何以并非无谓”的现象;而现在他们已经给出了一个解释,就轮到另一方来判断这个解释能否成立了。假如后者之所以相信P4*(“世上确有无谓的罪恶与苦难发生”)为真,仅仅是因为觉得C*中的条件并不能实际地被这个世界所满足,那么基督徒便可以理直气壮地诘问:“除了上帝,又有谁有能力判断这个世界上究竟总共发生了多少罪恶与苦难,以及它们与自由意志的相对份量呢?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在上帝面前保持谦卑,信赖于他的全知全能全善?”

★本文由微思客推送,首发于“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号(wethinker2014)。作者林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说明,并附上本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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