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忆桢 | 法学专题作者
小嵘:啊~好喜欢我家宝英妹妹身上的味道啊!如果说有一天她的味道被注册成商标,我的品牌忠诚度一定会超高! ! !
小縢:你这家伙到底是在说什么啊?味道怎么可能变成商标呢?又看不到图案也没有形状啊!
小嵘:这妳就有所不知了!让我来为妳解释清楚!
说到苹果公司,大家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呢?应该就是是苹果被了咬一口的图案吧?又或是提到曼秀雷敦的时候,浮现的一定是小护士的脸。
而讲到星巴克,则必定想到绿色的双尾美人鱼图案,这些商标的功能便是帮助我们这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服务时,一看到商标便能与其背后所代表的公司、品质、商誉做出连结,进而使我们去选择自己信赖、喜好的商品、服务,这也是我们设立商标法的目的之一。
不过,随着时代的演进,商标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元,不再仅限于传统我们所孰悉的图型、文字,甚至声音、颜色、立体形状、动态等等,都能够成为商标,著名的声音商标像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绿油精歌曲。
颜色商标如Tiffany蓝,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的曲线瓶,动态商标如米高梅电影公司的狮子吼,这些琳琅满目的商标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影响我们的消费行为,但是以上所提到的商标都还不够稀奇。如同前言所提读者们知道吗?气味也有可能成为商标喔!
(图片来源:https://goo.gl/6BYTuw)
我想念你的吻,和你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就像辛晓琪歌词中所说的,嗅觉可以唤起人们对事件、物品的回忆,有些研究也显示嗅觉与人们记忆的连结甚至可能比视觉更加强烈,如果利用这样的特性,使特定气味与公司、商品或服务产生连结,似乎也不是不可行,也因此许多国家虽然没有在商标相关的法律中明白提到气味商标,实际上却容许气味商标的申请,而台湾也在2011 年正式开放了气味商标的申请喔!
不过虽然台湾可以申请,但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通过审查的案例,在国际间通过申请也有相当的困难度,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商品本身的气味无法申请气味商标,例如花香味的香水、芳香剂,又或是洗发乳、沐浴乳虽然主要功能是洗净,但时常添加香味作为使人身体芳香的附加功能,不论气味本身就是产品的主要功能还是次要功能,这些功能性的气味目前都无法通过气味商标的审核。
再来,气味是主观的,并不像图形、影像、文字一样,大家能够有相同的认知,也不似颜色、声音有国际认证的判断标准,因此在申请的时候,在商标的明确性这块也常常难以通过,一个味道要如何形容,难有普世的标准,即使用化学式表达也难让一般大众知晓其味道。
最后,是识别性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让大多数消费者一闻到这个味道就能够联想到特定品牌,并将该特定品牌与其他品牌区别出来,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呢!如果没有办法具有识别性,也无法通过商标的申请喔!
虽然,气味商标的申请看来困难重重,但国际上仍然有成功的例子喔!例如:樱桃味的机油、槴子花香的绣线、青草味的网球等等,只要气味不具有功能性,且能够以化学式、文字等方式明确描述,并经过长时间的宣传,使多数消费者能够将该气味与背后所代表的公司做出连结,并与其他公司的产品做出区别,让该气味具识别性,那么还是可能成功的!
虽然非传统商标在申请上,比起传统商标还要困难,但商标的多元化已经是一种趋势,毕竟品牌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各方面留给消费者深刻的印象,并且在众多竞争者中独树一帜、脱颖而出,而除了现有的商标型态外,未来还会不会有更崭新的类型出现呢?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小嵘:这样妳懂了吧?
小縢:懂了是懂了,但你还是太恶心了!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编辑:林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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