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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当一位女性出轨,诸如“婊子”之类的词汇则不绝于耳。然而,当一位男性出轨,则没有和“婊子”相对应的、用放在女性身上的性道德标准去批判男性的词汇。因此,我们会发现,我们的文化中,存在着严重的女性语言真空。今天,让我们跟随女性主义研究者杨子琪,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
        作者:杨子琪|自由撰稿人
        一些男性友人喜爱在斗嘴时开玩笑称我为「婊子」,而我常常一时之间想不到相对应的词语去反击:奇怪,男「婊子」,应该叫什么? 学生时代的我,曾听到有调皮的男生用学来的话冲女生骂一句:「臭婊子! 」而女生呆了一下,随即追骂:「你滚开啦! 」我想,她一定也有这种想脱口而出,却又被语言真空绊住了的感觉。 近日的社交媒体,铺天盖地是林丹出轨的新闻。 回想起之前,大陆男演员王宝强发公开信称妻子马蓉出轨一事,网络上一片声讨马蓉是「婊子」的浪潮。 我突然很好奇:究竟网民又会如何称呼出轨的林丹呢? 或许我能从中获得启发:当有人想骂男人为「婊子」时,应该骂什么?
        还是说,我们的文化,根本没有对男人的「婊子」批判?
 
        一、失踪的「男婊子」
        当一个女性出轨时,批评她的声音里总会出现「婊子」一词。 「婊子」的意思,是妓女。 也就是说,一部分人认为,没有忠贞于单独一位男性,而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就是妓女。 而这在他们眼里非常严重,因他们认为,妓女就是最不好的女性。
        还有不少人使用「荡妇」一词,去痛骂出轨的女性是水性杨花,不守「妇道」。 「荡妇」,指女性在性方面放荡淫乱。 而怎样才是放荡淫乱呢? 性经验丰富,或者对性持有开放的态度。 出轨的女人,人们为了批评她破坏了对婚姻或爱情忠贞的承诺,便骂她是「荡妇」。 显然,性经验丰富和性态度开放,对部分人来说,是对女性的一种羞辱。
        然而,仔细浏览网民对林丹的批评,我发现他们大多称他为「出轨男」、「贱男」、「垃圾」,而没有任何一个称呼是和「婊子」一样,将他「贬为」性工作者,也没有一个称呼可媲美「荡妇」,试图用性经验丰富和性态度开放来侮辱他。 反而,人们大多从「没有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来指摘他。 唯一与「婊子」有关系的,倒是有人会骂:你这个「婊子养的」。
        同样是出轨的行为,为什么我们没有和「婊子」、「荡妇」相对应的男性词语,去骂那些出轨的男人? 还是说,我们根本没有打算从「婊子」、「荡妇」这方面去羞辱男性,因为我们知道在现有的文化中,性经验丰富和性态度开放,根本不是对男性的一种羞辱?
 
        二、语言真空的背后:性的双重标准
        当一些女性痛恨那些出轨的男人时,当一些女性也想表达对放荡男人的鄙视时,当一些女性仅仅是想回击别人骂自己是「婊子」时,她们想冲口而出,却发现语言中并不存在「男婊子」「男荡妇」,只能愤恨地说一句:「渣男」、「婊子养的」、「滚」。 唉,这与「婊子」相比,是多么力度不够的响应,甚至还只能通过侮辱对方同样是女性的母亲,来侮辱男性。 这令我感觉非常不值。 我开始想,这种「失语」,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社会几千年历史,我们的语言中竟没有「男婊子」?
        我认为,女性对「男婊子」的失语背后,正是落后的社会性别文化对性的双重标准。何为性的双重标准?即是对男性的性道德要求,与对女性的性道德要求不同。男人的性经验丰富、好色,是被肯定甚至赞美的,仿佛性经验越多,才越称得上是「男人」。 反之,对于女人,社会性别文化要求她们「纯洁」,何谓纯洁? 便是对性的无知和经验少,以及不渴求性。 这种性的双重标准,可以解释人们对出轨的女性和男性持有不同的态度:出轨的女人,违反了社会性别文化对她们的性道德要求,这种性道德要求同时成为了评价女人本身是否有价值的标准;而出轨的男人虽然也违背了约定俗成的婚姻和爱情的专一要求,但这从来未被视作其本身内在价值的标准,甚至是反向标准。 于是,由于此种对性的双重标准,实际上男人的「犯规」相比女人而言是更可接受的。 因此,人们对出轨的女人咬牙切齿,必须骂「婊子」而后快;然而对出轨的男人,人们只能摇头说失望啊失望,却不会说「你这个淫荡的妓男」——你也觉得听起来很怪吧? 要知道,性经验丰富,可不是对男人的羞辱,而是赞美。
        女性主义社会学者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一书中提到,性的双重标准,是在以夫妻为中心的近代家庭制度形成的时期,同时也是娼妓制度形成的时期建立的。 她说,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分为两个集团:「圣女」与「荡妇」,或「妻子. 母亲」与「娼妓」。 在我看来,性无知或性经验少的、对性「克制」的女性,便是被归为「圣女」,可做「妻子. 母亲」的一类;而性经验丰富、性态度开放、渴求性的女性,便被归去「荡妇」、「娼妓」一类。
        她更深入指出,这种对女人的分类,正是一种「分而治之」 (divide and rule)的做法,通过将支配对象分离隔断,让她们互相对立,从而互相不能产生连带感。 简单来说,套用在出轨的例子中,便是一些女性会自觉与出轨的女性划清界线,并参与到对出轨女性的全民声讨当中(如王宝强的妻子马蓉),由此获得一种被分类的安全感:我属于「圣女」那一边,我不是婊子,不是荡妇。 这种分类,让女性无法获得「我们都是女性」的连带感,而相互对立,互相指正、审查对方够不够「圣女」,并主动揪出那些「婊子」。 上野千鹤子说,这便是女人的「娼妓歧视」。
        可见,性的双重标准,不仅让女性无法批评男人为「婊子」,更让她们互相分化对立,主动维护这不公的标准。
 
        三、被消解的主体性:
        女性的失语症,不仅表现在「婊子」这种性的双重标准上,还表现在性的主体性上。 在日常语言中,当谈论到性行为时,为表现自己的主体性,男人可能会进行「下流话」的交谈。 这三个动词,体现出男性将女性作为性的客体的贬低。 正如上野千鹤子所说,「下流话」是男人作为性的主体而进行相互确认的仪式。 她认为,所谓的「厌女症」,就是不把女人视为与男人同等的性的主体,而将女人客体化、他者化,直接来说,就是歧视和蔑视。
        女性该如何反击这种被客体化的处境? 女性可以如何谈论性,可以说什么下流话呢? 女性一张口,脑海中浮现的,竟全都是侮辱女性,或置女性于被动状态的词汇。 女性只好说:「我和他上床了」,以一种与男性平等的、同为性行为主体的方式。 
        从女性角度出发、以女性为主体的性描述语言是如此贫乏甚至「失踪」,可窥见社会长期以来,都是由男性角度出发去定义「性」,并且由男性制定性的游戏规则——上文所提及的性的双重标准。 在男性的定义中,男人是性的主体,而女性则不是与他同等的主体,而是客体。 在这定义中,女人甚至可被物化——男人通过性,「得到」了女人,而女人在性中是失去的一方。 于是,性经验少的女人,才是「纯洁」的,「婊子」就是那些被很多男人「屌」「得到」的女人。 在由男性定义性的社会里,又怎会有「男婊子」一词?
 
        四、女性失语症是认识论上的不正义
        女性对性的双重标准,以及对于自身的性主体性上的失语,我想尝试用哲学家 Miranda Fricker所提出的「认识性不正义」(epistemic injustice)去理解,在此与大家分享。 Fricker认为,认识论有两种基本的日常实践:传达知识,以及理解(make sense of)我们的社会经验。 对二者,Fricker提出了一种与道德有关的讨论:关于传达知识,存在一种认识论上的不正义,她称之为「证言不正义」(testimonial injustice);而关于如何理解我们自身的社会经验,也存在认识论上的不正义——「诠释不正义」(hermeneutical injustice)。 举一个简单例子:当女性和男性向警察作供时,警察倾向不相信女性,这便是「证言不正义」。 而当一个女性遭受职场性骚扰,如果她所身处的社会尚未对她的这种社会经验形成一种「这是性骚扰」的集体共识(collective understanding),而将此看做「调情」时,不止社会其他人无法理解她,甚至她自己也无法很好地理解她所经历的事情。 单看她所处的这种状态时,我们只能说她受到了认识论的伤害(harm),但要说明她所处的状态是不正义的,我们就要指出,这种状态,也即诠释上的集体共识的缺失,特别伤害到女性这个群体,而非其他群体,那么这种状态就构成了「诠释不正义」。
Miranda Fricker提出的「认识性不正义」理论
        Fricker又指出,造成这种不正义,原因是有权力的人或群体,在参与建构某种社会共同理解(collective social understanding)时,拥有相比弱权力者更多的优势。 这些有权力的群体,可以影响社会的集体诠释资源(collective hermeneutical resource),比如令这资源形成一种对某个身份群体的人的偏见,从而,当有权力者群体去理解自身的社会经验时,可享有更有利的诠释资源;而那些弱权力群体的人要理解自身的社会经验, 就无法享有相同的有利自身的诠释资源去解释这些经历,从而他们对自身社会经验的解释会在社会共同理解的建构中失声(be obscure)。
        性的双重标准,以及女性在性的主体性缺失,可说是男性作为有权力的一方,在参与建构社会共同理解时,因拥有比女性更多的优势,而影响社会的集体诠释资源,形成一种对女性有偏见的诠释资源——女性不应该性经验丰富,否则便是「婊子」「荡妇」;女性只是性的客体,而非与男人一样平等的主体。 失踪的「男婊子」,失踪的女性作为性主体的语言,便是这种被偏见影响的社会诠释资源的体现。
        于是,女性在尝试对自身性经验进行理解时,便只能从这种充满偏见的诠释资源获得诠释:对自己,她可能也会陷入一种自我的性道德谴责当中,无法很好的理解自身经验;即使她没有自我谴责,当她希望向别人解释自己的经验时,别人却因为这充满偏见的集体诠释资源而无法理解她。 当她们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想批评性经验丰富的男性时,却发现根本不存在这种诠释资源。 而当她们想谈论性时,她们能够运用的语言却大多充满对女性的侮辱和客体化倾向,这种语言是社会性文化压迫女性、客体化女性的结果,而她们更加因语言的缺失而无法很好地理解自身的性主体性,或让其他人理解她们的性主体性,造成恶性的语言真空循环。 再者,当女性在社会中享有的权力和地位仍低于男性时,她们对社会共同理解的建构及参与,便可能没有像男性那样具有优势,她们对社会的诠释资源的影响力,便可能没有男性那么大,从而她们对自身经验的解释便会因此而失声。
        当女性每日使用「婊子」、「屌你」去开男性玩笑,或严肃批评男性时,她们其实正在被迫使用对女性不公的社会集体诠释资源。 要改变这种状况,便需要让女性获得与男性同样的参与社会共同理解的能力和机会,让女性自身的社会经验得到发声。 否则,我们便可能一直活在充满「圣母婊」、「绿茶婊」等歧视女性、客体化女性的语言的社会之中,张口发现「男婊子」并不存在。 
(编辑:k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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