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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异族之忧到分裂之患: 晚清民国对“回族”话语的两次挑战
        作者:姚宇
        编者按:和姚宇聊的时候,他有两句话很打动我,“历史是化解敏感的一个视角,因为事实俱在”,“处理民族问题时,混同民族与宗教的做法弊端明显”。
(图片来源:http://www.bj.xinhuanet.com/bjpd_2008/2008-04/30/content_13131465.htm)
        今日存在于人们日常观念中,并作为中国境内“五十六个民族”之一的“回族”,是建国后民族识别和划分的产物。但“回族”的称谓,及其背后那种将伊斯兰教与特定族群挂钩的观念,在中国却绝非仅有几十年的历史。
        二十世纪初至中叶的几十年间,随着民族主义思潮在中国传播,伴以现实政治文化环境的相对宽松,“回族”话语在不同层面上均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这也为新中国以后相关民族地位的确立构建了基础。然而,同样在这段时间内,此一话语亦曾受到来自各方的反思、挑战乃至压制。
        本文即简要介绍辛亥前与抗战中两个时期国内反对“回族”说的言论观点,并对它们的时代背景和内在意涵作粗浅讨论。
        1908年由在日本留学的回民青年创刊的《醒回篇》是中国早期的穆斯林自办刊物,该刊以提倡宗教改良与教育普及为宗旨,寄望以此为途径,达致“开明国家,强盛天下”的目标。在该刊的首期,也是唯一一期中,黄镇磐的《论回民》一文首次对“回族”或“回民”的称谓问题进行了探讨。
        文章开篇即提出“回以名教,非以名族也”,并通过对回教发源传播的讨论,指出“夫教非传自回纥,而奉教者亦不仅回部之民”,在文章看来,即便中国历史上的首批回教徒系西土而来,但“千数百年后,以生以息,若置洪钧、熔巨炉,其早化为同种也久矣,夫安得指为异族也哉?”作者之所以对“时人政论,辄以满汉蒙回藏苗相提并称,俨然以六大民族标榜之”的话语不加赞成,依文中的说法,乃是由于担忧此种民族主义的思潮可能不利于国家全体的团结统一。文章说:
        夫神州大陆,中原杂处,惟满汉久分门户,所谓回者,厕列其间,相安无事。闻之父老,有所谓‘争教不争国’者,殆即回回入中国传教之宗旨也耶?近人不察,每以回民目之,且有谓为回族者,则是满汉之外又树一民族之敌,吾恐同种相残,互相吞噬,不数百年,黄人扫迹,则世界尽化为深目高鼻、赤发碧髯儿也,岂不大可哀哉!
        不可否认,作者之意,是认为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不应以“民族”之故,于本已对立的满汉之外再立门户,以致徒生隔膜纷争。但我们细究行文,并结合回民在清代屡遭打击和非议的背景,不难发现,黄氏此处否定“回族”乃至“回民”之说法,多少还出于一种对被贴上“异族”标签的反感和忧虑。他所谓回教宗旨的“争教不争国”,在这里并不是说回民祖国在外,与外教之中国无关,而毋宁说是表达回民群体既非有组织的政治势力,亦无特殊的政治权力诉求。
        二十多年以后(1936),回民刊物《突崛》所载《敬告回族青年》一文中,仍谓“在满清执政之时,横行霸道,排斥异族……而吾回民所受之痛苦,尤为惨酷”,由此可见,辛亥以前回民学者对“回族”说的谨慎态度,至少部分地包含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政治策略。当然,在当时,此种谨慎态度的对象仅是满清政府,抑或包括了革命前夕高涨的汉民族主义思潮,则是另一问题了。 
        辛亥爆发,民国肇始,“五族共和”成为整合和协调国内政治力量的重要理念。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即说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此为民族之统一。”不久后的《清帝逊位诏书》亦谓:“总期人民安堵,海内刈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新旧、南北的政治力量以“五族共和”的共识为纽带作出妥协,以确保民国与清朝在主权、领土上的连续性,此点近年来已多为学者指出。
        然而,“五族”之一的“回”究竟何指,却是一个重要却不甚明晰的问题。一方面,如上所述,“五族共和”口号的意旨很大程度在巩固边疆领土,“满”、“蒙”、“藏”都有对应的边疆区域,则“回”也不应例外。由此推之,“回”所对应的地理地域,应为清代所称的“回疆”或者“回部”,而“回族”亦只包括新疆的穆斯林,而不含内地的回教徒。有学者即指出,“从理论上说,国民党从来没有承认过内地回回是一个民族。‘五族共和’口号里的‘回’,仅指缠回而已”。 
        另一方面,此一口号的模糊性在当时无疑给散居全国,并多少已具有族属意识的广大回教徒带来了极大鼓舞,他们自然地将“回族”与“回教”划上等号,并视之为寻求族群归属和主体地位的有力依据。比如,1913年的一期《回文白话报》发文支持共和,理由之一即是“若能政府巩固,民国光昌,我们是五族的一分子,那不是利益均沾么?”学者白寿彝后来在《中国回教小史》中亦提到,“民国建造,以五族共和相号召,回族(回教)被列为五族之一。不管‘回族’一词在现在是有如何不同的解释,但在那是是指全部中国回教人说的。这是回教人第一次在中国政治上,取得非回教人同等的地位。”
        也因如此,尽管民国成立以后,对于“回族”的界定问题,官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无明确的表态(多使用“回教同胞”),且在政治上通过以区域代民族的做法,淡化内地回教徒的民族色彩,但在日常生活中,“回族”一词仍多见于报纸刊物,并成为整个民国存续期间回民进行政治参与、争取政治权利的重要话语。
(回族开斋节,图片来源:http://www.farmer.com.cn/tppd/tstx/201507/t20150717_1129089.htm)
        为“回族”问题增添复杂性的,是日本侵华的图谋与行动。有研究表明,自20世纪初始,即有日本人以伊斯兰教为名来中国接触调查回民、建立相关组织,以为侵华之准备。日本人佐久间贞次郎于1924年在上海创办《回光》杂志,次年以笔名发表《中国政局与回教徒》、《孙逸仙所暗示之民族主义与我回族》等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不断强调“满、蒙、西藏相继离叛”、“中国政局势难收拾”,而“我回民不能不有政治之觉醒”,暗示和煽惑回民进行“民族自决”,以达其分裂中国之目的。
        不论此种宣传成效如何,“民族”话语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加以利用的问题已经显现出来。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的成立,尤其给国人敲响了警钟。1934年,回民在政界的要员马鸿逵在《西北问题研究会刊》上发表《西北之两大问题》一文,声明反对以内地回教徒为“回族”的说法,而强调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
        各位更得明白,甘青宁的回教同胞,和新疆的缠头,绝不相同。并且宗教是宗教,民族是民族,不能混为一谈。中国的人民,因信仰自由,信仰了回教,仍然还是中华民族,并不因信教而变为阿拉伯民族,这正好比中国人信仰佛教、信仰耶教,并不能以为信教而变为印度人和犹太人,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只知道我们是中华民族,是四万万人里的一部分。
        此后,虽有不少回民学者,如金吉堂等,发文阐述了不同意见,但随着抗战的全面爆发,面对深重的民族危机和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主流学界也开始反思“民族”话语可能带来的影响。1939年2月,史学家顾颉刚在的《益世报•边疆周刊》上发表了著名的《中华民族是一个》,主张“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从今以后大家应当留神适用这‘民族’二字。”他批评民初的“五大民族说”对国家团结统一带来的消极后果,认为这成为了帝国主义者分裂中国的“方便法门”,在他所举事例中,亦提到了回族问题:
        五大民族说……造成了今日边疆上的种种危机……这恶果的第一声爆裂,就是日本人假借了“民族自决”的名义夺取了我们的东三省而硬造一个伪“满洲国”。继此以往,他们还想造出伪“大元国”和伪“回回国”,自九一八以来,他们不曾放松过一步,甚至想用掸族作号召以捣乱我们的西南。 
        文章刊出后反响极大,引起了围绕国内民族问题的学术论辩,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详述。需要指出的是,在后来的《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中,顾颉刚将西北回汉在日常生活中的隔阂冲突,亦归于“‘民族’二字的作祟”,即认为民族的标签,往往使具体而微的私人纠纷,错误地上升为回汉两族的矛盾冲突,从而加深了两族人民间交往对待的鸿沟。
        不知是否与顾氏此文有关,同年7月,蒋介石在中国回民救国协会第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首次对代表官方对“回族”问题作了明确表态,否定了“回教即回族”的说法。他说:
        中国有许多佛教、基督教、回教,可以说都是汉族信仰宗教,佛教不能称佛民,耶教不能称耶民,那么回教也不能成为回民。宗教传布之目的,在于普遍,若回教之信仰,回民和回族始有信仰资格,未免将宗教本身变得狭小,不是宗教之本义。若回教即回族,难道非回族人便不能信回教么?  
        次年,回民学者傅统先在所著《中国回教史》中,重申了这一立场:
        人类能否因信仰一致而有相同之生活习俗者,即组织为一民族,实为一问题。……若回教为一种部落之宗教,则凡信此宗教者,均属此部落之人士,其他民族无参与此宗教之机会也。如回教为全人类之宗教,则任何民族皆得为伊斯兰教徒,则绝无将回教徒之种族打成一片之理。今人几无人不承认回教为最大之世界宗教之一,故回教徒亦决不能自成一单纯之民族。
        以上诸人在论述回教徒不能构成“回族”时,都以回教的普遍性、世界性及宗教与民族的区分为论据,但实际上,早在1908年,黄镇磐的《论回民》一文中,即采取了类似的说法,文章说:
        如回附之以民,是民已系之于回也。况佛教传自印度,不闻佛其民印度其民也,基督教传自欧美,不闻基督其民欧美其民也。……一神教且皆以普及世界为目的,其博爱广施,故无国界也,世之宗回教者……不独一中国,已彰彰明矣,又乌得以回民概之耶?
(回族礼拜寺,图片来源:http://www.wabuw.com/info/10519)
        显然,相隔三十余年的“回族”论说,在相似的修辞和结论背后,有着并不相同的时代背景和政治含义。
        辛亥前夕回民青年的自我界说,多少包含对回教徒群体被视为“异族”而遭到排斥的担忧;而抗战以后的各方表述,除了纯粹的学术讨论,更与国家危急之际,增进国民“中华民族”整体观念、确保国内团结统一的政治需要有关,因此不仅官方表态,汉民学者亦主动发声。
        当然,国民政府回避乃至否认“回族”说的做法,是否即能抑制回民已被激发的族属意识,这些举措是否事实上有损回民权益,而另一方面的中国共产党又是如何看待和处理有关争论,等等,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但它们已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了。
 
(图文编辑:陈锴)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于微思客,转载请联系作者或微思客团队,并注明:本文转载自“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号(wethinker2016),并附上本网页链接,作者:姚宇,《清华法律评论》编辑,清华大学比较法与法文化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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