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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由支付宝引发的对信息无障碍的思考
文/王欣
据媒体报道,5月15日,第26个助残日当天,四位视障朋友来到成都街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道具做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行为艺术,他们由一个人举着有支付宝标志的道具板,上面写着“我升级啦,盲人不能用”,而另外三个人则在旁边举着另外一块印有马云漫画形象的道具牌,上面写着“有钱不能用,马云知道吗”。他们四人这次行为艺术活动是想引起支付宝的关注,以解决视障人士输入支付宝验证码信息的无障碍问题。
整个事件的起因是这样,今年年初,伴随着安卓版手机支付宝软件的升级,很多视障人士惊讶地发现,手机支付宝不能用了,9.6及以上版本的安卓版支付宝客户端支付密码输入页面上的任何信息都无法被屏幕朗读程序识别。也就是说,使用安卓系统的支付宝视障用户都没法输入支付密码了。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视障人士眼前一片黑暗,只能抱着一台收音机了解外面的世界。其实不然,借助先进的现代科技,视障人士也可以使用读屏软件平等便捷地获取信息。
支付宝升级给视障人士带来的障碍无疑是巨大的。在过去,只要拥有一部带有谷歌屏幕朗读程序Talkback的安卓手机(目前市面上几乎全部安卓手机都具备该功能),他们就能随时随地地使用支付宝软件浏览淘宝等网页,和普通人一样在网上购物、点餐、理财,平等地体验网络支付的高效与便捷。如今要想购物,他们只能选择京东等其它网络平台,或者只好放弃网购,重新回到实体店铺现金消费的年代。像充话费交电费这样原来分分钟就能在手机上搞定的事情,现在也不得不专程出去办理,有时因为自己行动不便还要麻烦他人协助。离开支付宝,视障人士的生活成本骤然增加,生活圈子突然变小,原本为生活带来无数便利的网络产品和无障碍技术又重新沦为了障碍。
提到“残障”,很多人只看到了身体的伤残给他们带来的不便,却很少意识到社会环境以及歧视的观念态度也在很大程度上给残障人士带来了障碍。中国早在2008年就签署加入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下简称《公约》),依照《公约》,残障得到全新定义,残障不再被单纯地看作是个人的缺陷,而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而获得信息无障碍的权利也被《公约》所反复确认,因为它是残障人士独立生活和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的重要基础。
谈及无障碍设施大多数人会想到物质方面的无障碍设施,比如电梯、坡道、盲道、无障碍厕所等等,但是对于信息无障碍很多人会感到陌生。信息无障碍是指,任何人(无论是否是残障人,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而信息无障碍不光包括前文所提到的电子信息无障碍还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无障碍,由于残障群体具有多样性因此各类障别对于信息无障碍的需求大有不同。
视障人群体对于信息无障碍需求非常高。视障人士的视觉状况千差万异,绝大部分的视障人士并不是“眼前一片黑暗”,视觉仍然不同程度地构成了其了解世界的一个感官。但在很大程度上,视障人也会更加依赖听觉这一感官来接收信息、认知世界。因此尽可能地将视觉图像的信息转化为声音的描述可以使视障人士更加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除了前文所提到的手机读屏软件这样的电子信息无障碍辅助工具之外,在国外和港台地区已经被广泛使用的“口述影像”专业服务——把视觉资讯转化成语言,能让视障人士通过有条理的描述更具体地建构画面,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视障人士完整地接收信息。比如说,美国1998年通过的《康复法案》便已经规定所有公共部门发布的电影、视频、多媒体和信息科技必须有口述影像声道。这些法律规定后来被扩展到其它的公共及私营的广播电视公司,2010年奥巴马签署通过的《21世纪通讯及视频无障碍法案》更是雄心勃勃地提出逐步推动口述影像服务在全国的广播电视服务中达到100%的全面覆盖。
除了视障人士,听力障碍群体也有极高的信息无障碍需求。然而他们的无障碍需求很容易被人们忽略,或许是因为人们会觉得听障人士“看上去和非残障人没有区别”。但是听障人士对于信息无障碍的需求却是涵盖了会议、就学、交通、电视新闻等相当广的层面。除了大家所能够想到的如开会或者上课需要提供手语翻译、听打服务,电视节目或者电影需提供字幕内容,交通出行需提供可视化信息之外,他们的很多需求人们并不是很了解。比如对于戴了助听器的听障人来说,在公共场所开会时,保持会场的安静就是他们需要的无障碍,因为第一听障人士对声音的辨析度不强,现场嘈杂会使声音混在一起覆盖原有声音,第二助听器会把周围环境的声音放大数倍传递给使用者,这对于使用者的耳朵是有损伤的。不仅如此,人们常常认为“笔谈”就能达到与听障人士的无障碍沟通,然而,以手语作为第一语言的听障人士所熟悉的语言逻辑与文字语言截然不同,又由于聋人教育质量的低下,笔谈并不一定能使听障人士容易理解。这个时候更好的信息无障碍是提供手语翻译。总之由于每个人的语言、听力程度差异造成了每个人的需求有别,当我们需要给听障人士提供信息无障碍时最好事先征求被服务者的意见。
除了视障人士和听障人士,还有一个残障社群的信息无障碍需求往往不容易被关注,那就是心智障碍群体。心智障碍者的思维方式、思考内容、对事物的认知和表达方式与大多数人不同,会导致一些信息传递上的障碍,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在不改变信息本义的情况下尽可能把信息加工成他们可以顺利接收的形式,这是心智障碍人士对信息无障碍的需求。例如,人们可以将复杂的文字信息转化为“简易图文版”,即用图画及非常通俗的文字传递信息,让他们顺畅地获取资讯,从而更好地做出自主决策。
对于信息无障碍的向往,不仅是残障人士的专属需求,也是所有人的基本需要。因为充分、有效的信息获取是所有人参与社会生活、并独立做出决策的基础,也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试想一下,生活在网络审查制度下的我们,是不是也在与墙外的人们一样平等地获得信息?是否存在障碍处处阻碍我们更加完整而全面地了解世界,参与公共生活?人权就是这样相互联系、不可分割,试着展开我们的想象,去观察、理解不同人的需要和生活,或许会发现,人类对于自主、自由、平等的渴望都是相似的。
(图文编辑:陈锴)
★本文由作者授权,首发于微思客,转载请联系作者或微思客团队,并注明:本文转载自“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号(wethinker2016),并附上本网页链接,作者:王欣,残障之声残障权利倡导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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