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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者的宿命与使命

林来梵

(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起草者,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非常高兴,今天能拥有这样一个发言机会。我临时定了一个题目,在纪念我们这个宪法实施三十周年之际,想谈一谈我们宪法学者的宿命与使命。

大家知道,我们现行宪法已经实施了三十周年了。在纪念宪法实施三十周年之际,我们中国的法治状况是怎么样的一个进程呢?对此,我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在我看来,我们宪法的发展目前恰好处于一种混沌不明的状态。中国的法治向何处去?宪法向何处发展?我们心中都没有底。很多人都将希望寄托于十八大,认为这些问题都应该在十八大给予解决。我们中午还在说,听说有些法院甚至暂停了离婚诉讼案件的判决,说是要等到十八大以后再来判离婚吧(笑)。我的小女儿牙痛,妈妈带她去医院拔牙,没拔就回来了。我问怎么了?是不是医生说等到十八大以后再能拔呀(笑)。反正,我觉得中国目前有一种气运,即:混沌不明。

这样一种气运对我们学术研究也有影响。比如晚近在官方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主导下我们编写教材,其中的《宪法学》这本教材我也是参与者。因为我参与了,所以,对它不好作评价,不过凭心而论,这个教材有一个较大的进步,就是它基本上克服了过去许多教材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写得很正确,包括政治上正确(笑)。当然,也有一点我们比较遗憾:在编写过程中我们一直认为应该把“宪政”这样一个概念和原理写进教材中去,许崇德老师也同意这样做,而且真写出来了,属于一章中的一节,写进去了。但是最终教材拿到手的时候,这一节还是被拿掉了。从这个事情当中,我感触很深,觉得中国目前宪法发展的方向仍然处于一种混沌不明的状态。宪政这样一个概念,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中性的概念,而且毛泽东就曾经对它进行过定义的概念。但是,到如今我们宪法都已经实施三十周年了,我们要不要认可这个概念,都存在这么大的疑虑。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觉得我们这个时代混沌不明的气运氛围还体现我们的学术研究的方向和方法问题上。那么,大家都知道,晚近中国出现了一批学者,他们联合起来,推出了一个新的研究路向,这个路向就是“政治宪法学”。政治宪法学出来之后,我个人是表示欢迎的,虽然它对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的学术观点都提出了批评,所采用的方式就是与“规范宪法学”对话,但实际上,其批评的对象并不止我一个,对目前宪法学界许多学界的研究和方法都进行了批判,其中,包括韩大元教授、胡锦光教授,最近我发现包括张千帆教授、童之伟教授,基本上都作为他们批评的对象。我觉得这个批评是非常重要的,我个人以一个书生的纯洁性担保,我是非常欢迎的。而且,他们第一次标志性的大规模批评,还是我请陈端洪教授到清华大学做讲座的时候,他们开始批的。批完以后,我们两个人进行辩论,两个人都像小孩一样较真。那么,此后政治宪法学继续进行这个批评。现在,我发现它发展势头良好。

应该说,政治宪法学也是有学术渊源的。陈端洪教授自己也申明:他是受了施密特的影响,这个施密特大家都知道,是德国纳粹时期政治宪法学的代表人物。当然,这种政治宪法学在许多国家都有,比如,法国历史上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他们的宪法学和政治学很难分开。当今的美国也有这种研究方法,即从政治学的方法去研究宪法学,像阿克曼实际上就是类似于这样一种研究路径。所以,有人敢于标榜政治宪法学,我们没有权利去反驳他,要成立一个学派,我们也不能仅凭这一点去攻击他。因为,确实有几个意气相投的人联合在一起。然后,他们互相交流、互相切磋,形成了某种共同的学术理念,甚至秉持了一种共同研究取向的方法,然后,开展他们的活动,并且提出了非常具有亲近性的学说理念。那么,长之以往,他们就可能形成一个学派。那么,即使让他们成为学派也大不了,没多大事儿。人类对许多问题有不同的观点,然后才会出现学派,没有必要把它看作是洪水猛兽。我在这一点上还是要为“政治宪法学”说一些话的。

但是,我觉得政治宪法学它有一个野心。野心在于,他们在想在就国家民族总体发展方向上,提出一些非常重大的见解。我最近看到,一个政治宪法学的学者,他写出一篇文章,提出了要为“生民立命、为天下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一种学术理想。这个张载四句,其实我也非常欣赏。我曾经跟学生讲过,我每次剃胡子的时候,都先念这几句话,因为念这四句话的时候,我人就会激动起来,胡子也跟着直立起来,不会深陷在皮肤当中,然后就可以顺利的把它剃掉(笑)。

但是,这种话由政治宪法学说出来,确实让人觉得政治宪法学有一种过高的学术理想。它企图代替天命在说话,企图代替人民来表达一种政治立场,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政治决断”。在这种过度高大的学术理想之下,他们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我觉得这个理论恰好反映了这个时代混沌不明的时代气运。比如陈端洪教授提出了“二元代表制”这样一种理论,认为当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代表,另外一种代表就是中国共产党,它可以作为人民的“常在代表”。这个理论姑且不谈它是否正确,我觉得首先它是非常重大的。我们说,任何的学术观点都可以提出来,这是一种学术自由。可是,如果以学术的名义将某种重大的政治决断强加给我们这个时代,我觉得就可能面临一个应有界限的约束,这就是学术的宿命,在宪法学领域这就是宪法学的宿命。

所谓宪法学的宿命,就是我们宪法学研究本身它所应该具有的内在局限,这个局限性,我们作为一个学者必须认清。我最近在看梁启超的一些文章,特别是看到他的在1915年在国体之争时候所写的一篇雄文,就是《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这篇文章,我看了颇有感触。这篇文章可谓是我国历史上最值钱的一篇文章了,当时袁世凯托人送去二十万大洋,希望梁启超不要发表此文,但梁启超还是把它发表了。二十万大洋,在民国时期可以买上千亩良田、娶四房姨太太吧(大笑),但梁启超都不要。这篇价值很大的文章里面提出一个重要的观点,那就是“论者,不问国体、只问政体”。简单说就是:研究者,对于国体这个问题无法加以过问,只能去探究政体的问题。我这样解释还是有点粗糙的,因为,中国的“问”这个字内涵太丰富了。但是,我一直在琢磨这句话。我感觉梁启超这个人,经过将近十多年的流亡生活、并成为一个成熟的思想家之后所提出的这个观点,实际上是悟到了宪法学研究的应有界限。这就是他的聪明。宪法学这个宿命就在于:它有所为有所不为。那么,关于这一点,不是我们今天在这里能说得清的,以后我们再谈。但是,我想,与支持政治宪法学的朋友做这样一个交流,我觉得我们宪法学它是有它的局限性的。它研究的任务,它研究的功能,我们必须认清这一点。

说到这里,我们很多人也许会感到失望,认为我们宪法学既然无法为民族的生存做决断,无法为中国的政治发展方向起到决定性作用,那有何作为?是否注定无所作为?我说,那不一样。我们宪法学仍然有它的使命!很简单,对宪法学进行学术的研究,这就是我们重大的使命,研究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使命。作为一个学人,作为一个学科,对宪法学知识的认识,对真理的探寻,本身就是我们首要的使命。

书斋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所,除此之外,三尺讲台也是我们宪法学者施展学术能力、实现学术理想的场所。向嗷嗷待哺的学子普及宪法知识,宣传宪政理念,将他们培养成为新时代合格的、具有宪政理念的社会公民,也是一个重要的任务。所以,我觉得我们大可不必为宪法学本身所具有的宿命、为我们目前所处于的一个混沌不明的时代气运氛围而顿足捶胸,然后,千里迢迢来到北京,聚集一个宾馆里一边发表一些学术观点,一边长吁短叹,最后很失落地打道回府(笑)。

是的,我们大可不必如此!因为,我们也有我们的使命!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应该探索真理,去坚守我们的三尺讲坛,去履行我们作为宪法学者的使命。至于时代如何发展,我觉得《走向共和》这部电视剧里面,最后孙中山说得话很好:“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本文经作者授权由微思客推送,同时发于“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号(wethinker2014)。作者林来梵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2年, 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于8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年会。本文即根据26日下午林来梵教授在闭幕式前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录音整理而成。本文原载作者“爱思想”网站专栏,经作者授权转载,微思客团队感谢林老师的大力支持!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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