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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的蜂 | 微思客撰稿人
 
“所谓政治即是任何公共之事务都取决于谈判和说服,而非由暴力来决定。”在今天,如果你敢发下这样的宏愿,十有八九要被打脸。汉娜·阿伦特也不例外,这话正是她说的。
 
怎么讲?如你所见,作为最古老的政治行当,这个世界正将暗杀进行到底。
 
暗杀,趁人不备而杀害(知名人物),有着极深厚的历史渊源,跨越国界、职业,被地球人乐见和使用的“上古秘术”,如今却和大众产生了距离,最多出现在游戏和电影里。然而,最近有几则暗杀成功的新闻,可能要使你心头一颤了:
 
去年12月,俄罗斯驻土耳其大使安德烈·卡尔洛夫,就在一个展览馆上被枪杀,视频传遍了互联网;最近,金正男在飞机场被人用湿巾捂脸,才在送医途中,就不幸毒发而亡了。
 
多数人对暗杀充满好奇心。它针对名人,尤其是高官政要,其中不少还是各国总统;如果一旦成功,它足够刺激和血腥,让你惊掉下巴;而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想出一大堆因缘巧合的故事。甚至很多人做过以下想象:如果要暗杀某人,一个杀手会怎么做呢?
 
合格的暗杀要做啥准备?
 
神秘人物先找到合适的行动人,用文字写下“不要提暗杀俩字”。杀手领会意思,摇了摇手枪,潇洒地旋上消音器。神秘人物莞尔一笑,“最好伪装成意外,找辆车过去。”
 
Too naive!以上只能是小说里的情节。现实中,暗杀不留线索很难,就算是中情局也逃不过文书;一个暗杀者更不会用消音器,这会烫掉他的手指;至于伪装成什么意外嘛,几乎更不可能,车祸暗杀的例子就没几个,被津津乐道的黛安娜王妃车祸,最后也被官方认定“意外”。
 
在真实的暗杀事件中,消除目标才最紧要。拿起枪就够紧张了,不会有什么精妙生动的细节。事实上,暗杀最重要的准备基本上就两项:你选择用什么武器?打算在什么地方动手?
 
图片来源:网络
 
匕首是一种合理的武器,比如开暗杀之先河的“凯撒遇刺”,在罗马歌剧院被砍了23刀;而下毒显然也有成功率,古代宫廷中常见,拿破仑、沙皇伊凡四世、光绪皇帝等,到现在都没能脱离“下毒论”。然而在火器发明以后,匕首和下药就不再是主流了,爆炸和枪杀成为首选。其中,爆炸因为关系到“道德感”,有可能会伤及无辜,优先性要排在枪杀后面。
 
肯尼迪、林肯、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X,以及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斐迪南大公枪杀案中,枪支器械都是主流选择。在中国,火器还未发明时,张良已经是射杀代表,它曾雇大力士用飞椎(锤)击秦始皇,可见至少在距离感上,不需要“图穷匕见”了。在清末民初,中国更是进入暗杀时代,革命党人常用的革命手段,就是组建暗杀团。
 
接下来是暗杀地点。讲话场所是好的选择吗?未必,因为有安保介入。最好的暗杀点,应该出其不意,比如林肯,死在了歌剧院中,据说正值音乐高潮,无人听见枪声,肯尼迪也正被刺杀于广场之上。除了公共场所,最好的暗杀场所其实是家中,圣雄甘地就是在新德里的寓所中被杀,马丁路德金在一个汽车旅馆的阳台上被杀,约翰列侬则死在了回家的路上。
 
暗杀是阴谋还是巧合?
 
可见,如果按照优先性来说。枪支可以排在第一位,而家中和公共场所则是最好的暗杀选择。
 
然而无论用什么方式,在什么地点,一个知名人物的猝然离世,带来满城风雨几乎是必然的。在暗杀史上,不仅产生了“最著名的X次暗杀”“最黑暗的X个暗杀地点”等,甚至还带来了很多“暗杀之最”。
 
比如肯尼迪之死最有争议性,至少有十几种不同的论断,涉及中情局、克格勃、黑手党及不同杀手,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公允的说法;比如暗杀界冠军,古巴菲德尔·卡斯特罗,在保镖的形容中公逃脱了638次暗杀,美国人还拍了历史纪录片《暗杀卡斯特罗的638种方法》,借此研究美国和古巴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俄国尼古拉二世是的拉斯普京,这人被枪打脑袋都不死,被称为最强悍的暗杀主角。
 
图片来源:http://news.163.com/16/1127/11/C6SHBRIQ000187UE.html
 
不过,所谓十几种说法、638次暗杀等,跟所有的暗杀行为一样,都不能避免一个疑问:无法证实,是阴谋还是巧合?大多数人喜欢往阴谋上靠,因为暗杀者很少会承认暗杀,死去的人也不可能做回应;而另一个阵营则喜欢往巧合上碰,把很多事情都解释成了机缘所致。无论是阴谋论还是巧合论,主张它们的人们,因为没有办法掌握解释权,也就没有办法说服对方。
 
而有一些人是能掌握解释权的,尤其是暗杀者掌权以后。在清末,暗杀五大臣的革命党人吴樾,还曾经写了一本《暗杀时代》的小册子,据说就连陈独秀都曾研制过炸弹。而闻一多、宋教仁等,则是执政者利用暗杀手段铲除异己的证据。当然,时兴的暗杀之潮,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但如果暗杀失败,则可能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解释。
 
暗杀可以视为表达政治异见的手段,然而多数暗杀都是失败的。它们可能引起了震动,也可能影响了各种事件,但如果失败,暗杀就只能作为灰暗一角,活在阴谋或巧合的调调里。
 
暗杀改变了历史进程?
 
现代社会喜欢把暗杀解释称为“恐怖分子常用的一种手段”,其中直接把暗杀者解释为“恐怖分子”,其实并不公允。因为恐怖分子的暗杀行为,并非止于“消除目标”。
 
所以恐怖分子倾向于用匕首、烈火,因为这样能散播恐惧。但对于以“消除目标”的暗杀行为来讲,通常具有道德感,他们更倾向于暗杀一个特定人物来表达诉求、达致目的。
 
图片为韩国电影《暗杀》剧照
 
也有很多人认为暗杀者可能具有某种心理疾病,但研究表明,暗杀行为其实是理性活动的产物。美国曾调查了1949年至1996年曾经实施或计划实施暗杀行为的83名犯罪分子,结果显示,并没有存在关于暗杀者的统一精确画像。相反,它们一半都具有大学以上的学历,在年轻、性别、就业经历以及其他人口特征上都有很大差别。它们很多是为了扬名、复仇、结束自己的不幸,或者引发动乱。
 
如果暗杀行为有可能出于具体的诱因和动机,那么它们无意中,有可能改变历史的进程吗?
 
《政见》总结Benjamin Jones和Benjamin Olken了的论文,内容为搜集从1875年到2004年间所有被媒体报道过的暗杀事件,并对比了成功的暗杀和失败的暗杀对一国政局产生的不同影响。他们发现,对独裁者的成功暗杀可以显著地提高该国民主转型发生的概率(上升13%),但是对于民主政权领导人的刺杀,则没有相应的效果。
 
可见,在政治制度不够发达的国家,暗杀领导人往往在政治局势和经济发展方面都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而在一个经济发达、制度民主的国家,暗杀领导人的作用可能就没有那么大了。
 
至于一些关键的历史节点,人们只能做一些有限的推测。电影《无耻混蛋》曾设想,人们回到过去射杀了希特勒,那么二战会提前结束吗?这个……恐怕我们是不会有定论了。
 
(本期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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